- A+
渝中普法举办的【学法律 抢红包】渝中普法竞答活动开始!活动期间关注 官方微信号,参与选举法知识竞答活动,有机会得到1元以上的微信红包。每个微信号只有1次机会,不要浪费机会。
活动时间:11月16日--11月30日( 每天不定时开抢红包)
活动奖励:微信现金红包,金额1元以上
参与方式:
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渝中普法, 点击菜单栏:普法互动, 点击推送进入微信内有奖活动页面进行答题,正确回答三道题目即可进入抽奖环节,赢取现金红包。
回答错误可通过分享活动,获取重新答题机会一次。现金红包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放,请及时点击领取,否则造成退回不再补发!
本期竞答活动的通关攻略吧!
选举法知识解读
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今年是人大换届选举之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每位公民神圣的权利,下面让我们跟随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选举相关知识吧。
一、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二、我国各级人大的组织情况是怎么样的?
我国的人大共分为五级:全国人大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一级;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一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一级;乡、民族乡、镇人大一级。
为了便于经常举行会议,集体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其常设机关,主要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
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哪些职权?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般享有4项职权,即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我国的立法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同时授予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等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授予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县级以下只有3项职权: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权。
四、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简单讲,一必须是中国公民;二必须年满18周岁;三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只有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民是怎么进行登记的?
选民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选民自愿登记。在公告时间内选民自行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二是逐户查访登记。各选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派出工作人员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选民登记以户籍所在地登记为主,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领取一张选民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驻区部队官兵和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学校和部队进行选民登记;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参加选举,流入人员有意愿参加我区选举的,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关系转移手续后,可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地进行登记、参加选举。
六、提名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原则是什么?
人大代表的人选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政治上有问题的、正在服刑或有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处理的、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不能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七、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方式有哪些?
选举法规定,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八、关于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有关要求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各选区将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通过反复酝酿讨论,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每个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依法实行差额选举。在投票选举之前,各选区应当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选民对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当进行比较选择,选出自己满意的人大代表。
九、如何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呢?
根据《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十、《选举法》对破坏选举的行为是如何制裁的?
根据《选举法》第57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历史上的今天:
- 2020: 植物甾醇的功效与作用
- 2020: 前白蛋白偏低是什么意思?
- 2020: 格列美脲片危害
- 2020: 打胸腺五肽针的禁忌
- 2020: 八珍丸和十全大补丸的区别
- 我的微信
- 微信扫一扫
- 红包福利社
-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