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建秀被抓,竟有两名山西副省级高官在为郝说情,中央应反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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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直面太原黑老大郝建秀,竟能当上山西省政协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特别是郝建秀被抓后,竟有两名在郝建秀手中有把柄的山西副省级高官,在为郝建秀四处奔波说情,企图让郝建秀免遭法律制裁,企图让郝建秀掩盖自已的罪恶。中央应反思什么:今后中央要在全党力戒一些官员,为了敛财、为了掩盖自已的罪恶,把全国三会代表名额当遮丑布卖。要力戒一些官员官商勾结,大肆非法敛败,并在一些涉黑涉恶商人被捕后尽力搭救,以掩盖自已的罪恶。中央并要铁腕严处这些害党、祸国、殃民的孬官
王永海
举报黑社会老大郝建秀和黑靠山高潮
正义的眼睛网记者,你们好:
经同事们介绍,打开了你们的网站,认真浏览后,情不自禁的为山西能有你们这样好的反腐网站而大声喝彩。
下面就太原黑老大郝建秀与他十几年的政治和经济靠山高潮之间的腐败情况进行举报。
2012年3月份,65周岁的高潮在太原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党政一把手的位置上已经干满了16个年头。如果你有兴趣向在这个单位工作的任何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去打听一下,问问高潮十几年到底捞了多少钱,具体数字可能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你要伸出一只手掌问:“有5000万吗?”绝大多数的人都会摇头:“绝不止这个数!”那么,一个处级的国企干部是怎样捞钱的呢?他又是靠什么捞了这么多钱而又平安地在这个位置上坐了l 6年呢?
成立集团公司前,因为高潮是公交总公司的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权力监督缺失。多年来,高潮采取送钱、调人、分房、提干、许愿、安排亲属、给工程等手段,先后当上了市、省劳模、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据退休老干部胡处长说,高潮为了获得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多次让工会主席贾珊提着密码箱装着人民币到北京去送礼。为了当上市、省人大代表,他向代表中的关键人员送重礼,还不顾国家和企业利益答应全部免费给全市所有人大代表及亲属办理太原市公交车辆免费乘车证件,本人不用可转由家人使用。当高潮戴上这些光环后,他开始为所欲为暴敛钱财了。同时,高潮也积极向郝建秀传授怎样投资向市、省政协等权力部门渗透的方法,把一个公交公司售票员出身涉及黄、赌、毒及黑社会性质的桑拿浴老板培养成了全国政协委员。
1、高潮上台后,把公交公司第一座高层住宅楼工程给了郝建秀,郝建秀转手就卖给了一个施工队,获得好处费800多万,分给高潮200万元,这是他们合伙干的第一桩生意,大楼坐落在双塔西街公交公司后院,6个单元,总高21层。
2、位于解放路与北大街十字路口黄金地段的原电车公司占地近20亩,公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上写着是和一个体老板合作开发,后来得知这个个体老板是郝建秀。原太原电车公司五十年代就已经使用的办公楼和停车场,高潮伙同郝建秀与太原国土局、房地局的领导暗箱操作,以严重背离当时市场的价格,变成了郝建秀“合法"的私有财产。郝建秀与高潮配合,赶走了这里的电车公司老住户,老职工。在这块地上盖起了太原市最大的黄、赌、毒桑拿浴“威尼斯’’和云顶国际酒店、花都歌房、王府酒店。靠着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的名头,十几年来,单就卖淫小姐抽头一项就有5000多万元。这里是政府划拨土地,造成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公交公司帐面上分文未进。而高潮的两个儿子相继到美国留学。老婆与内弟也在闻喜开起了工厂。
3、高潮掌权后,每年把公交公司近万名职工的夏季福利、中秋福利、春节福利都交给郝建秀公司去采购,大到送礼的购物卡、高档烟酒,小到大米白面食用油、月饼熟肉、白糖茶叶等等。十几年来他们合伙从中牟利2600多万元.
4、公交公司投入2000多万建设的太原市一流的,安装有中央空调、配备了16辆公交接送车坐落在九丰路的童星幼儿园,年收入几千万元。高潮以每年1 O多万的价格租给了郝建秀给他介绍的美女赵舟,与其合伙发财,这样还嫌不够,郝建秀又让高潮把公交公刮新盖的办公楼8层以下租给赵舟开办了朵朵幼儿园,职工与社会反响很大,不知内情的人要到公交公司来办事,根本找不到楼门入口。此事被高潮另一个情人贾珊知道后,找到高潮大闹,并在不同场合多次扬言要动刀子。后高潮把解放路与双塔西街交口的多间三产门面房以超低价格给了贾珊才算了事,贾珊将此房屋转租黄河琴行后做了二房东,年收入增加了30万元。
5、2010年3月太原审计局对公交公司进行例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企业内部自查时,财务人员发现大批现金收入和现金传票原始
单据存在涂改迹象,2010年9月在把审计局检查人员应付走,国庆节后,高潮瞒着现任财务处长康宝玉,抽调公司财务人员(监事会主席张怡、原财务处长温桂芳、原同航巴士有限公司财务科长杨天一、原物资公司财务科长冯晓敏、公司审计处副处长王杰),全部集中在双塔西街金沙江休闲洗浴中心,管吃管住,不能回家,查账核实两个多月,主要是核查公交公司原出纳员(案发时为公交公司计划处副处长)翟智蓉从2002年至2009年以来利用工作之便,涂改财务传票和现金票据及现金帐务,贪污职工住房集资款和房屋维修基金及百名公交公司职工留职停薪费用、丧葬费、事故费等各种现金收入共计17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在核查过程中,她们大肆作假帐、伪帐,叫翟智蓉退还赃款。在假账、伪帐越做越多越做越大时,公司查账人员感到很害怕,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知道这是重新犯罪。一边是公司领导的施压,一边是法律的追究。监事会主席张怡,财务处长温桂芳在不同场合说:这样查下去,就等于是让我们去自杀。公交公司这个“优秀企业”每年财政补贴、油料补贴5亿多元,加之营运收入共计10余亿元。这还不算政府每年投入的场站建设费和购买运营车辆款。一个小出纳在几年间就贪污了1 700多万,公司领导却说“毫不知情”就是这个不到30岁的小出纳,高潮也为她分了200平米的高档住房。在我们多次向检察机关举报后,2010年5月27日翟智蓉被检察机关收监。后被判刑。但公交公司领导却连检查都没写一张。
6、2007年,公交公司下属第一出租公司经理李照会贪污1000多万元,我们向有关部门举报后,被检察机关立案。高潮四处活动,利用时任省检察院文副检察长、原市检察院许德新检察长的关系(曾给予许检察长儿子350万的装修工程,用来装修公交桑拿清芬池)使检察机关撤诉。2010年3月份,公交公司一分公司三车队长许晋东因伪造工资表贪污6万余元,我们向有关部门举报,没有任何结果,许晋东被高潮包庇,退赃调离了事。20lO年10月,公交公司IC卡中心副主任韩智玲利用职务之便,贪污1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定向侦查,当场破获。被高潮从公安机关保回后又畏罪潜逃10余天,迫于各种压力,在高潮的劝说下,向迎泽区检察院投案自首,没有三天就被高潮从检察机关取保候审,被判缓刑。事后高潮与其他人讲,这次可是花了钱才把人保出来。韩智玲送给高潮6万元,让其打点有关人员。2011年
4月份,公交三车队长郝建军又因贪污9万元被公司领导包庇,革职了事,都是刑事案件,但都被高潮轻易放过,没任何处理。我们也知道,之所以他不敢处理,是他自己也不干净。近日,郝建秀亲弟弟郝铭生花钱给高潮买官要当公交公司后勤副经理一事也在公交公司传得沸沸扬扬,据说只等市委组织部的文件宣布。
7、 一位高潮担任公司领导期间,玩弄厂机关有姿色女人数十名之多。和他好的女人,大部分都在公司内部得到了提拔和重用,个别不愿意当官的,也都在他手下发了大财。现任工会主席贾珊,和他好上后被他提拔为公司工会主席,对工会经费,比花自己家的钱还随便,12年间共挥霍(有记录)就有2600余万元,并有多处商品住房,被公司职工戏称为“夫妻公司",是公交公司人所共知的事。
8、位于太原繁华街道双塔西街由政府先后投资600万元兴建的占地30余亩的公共汽车高级保养场运行才6年多,高潮上台后一句话就把高保场废掉十分便宜的租给了亲信郑克昭,改建成了迎泽区规模最大的金沙江桑拿休闲俱乐部,高潮在此年年分红。身为公交集团董事长,高潮每天吃、住在桑拿浴里,这里有他高级专用包房,方便他招待上至省、市官员,下至公、检、法各路名人。此地可赌可嫖,很是逍遥,金沙江桑拿被公交广大职工戏称为太原的“红楼’’。金沙江桑拿酒楼租金llO万元,但高潮的亲信把桑拿周边的门面房出租,交了租金还有富余,占地30亩的桑拿浴俱乐部等于白用,前几年公司还提供免费水电。这里每天营业收入10多万元。几年前金沙江桑拿因偷逃国家税款500余万元被登报和立案侦查,因多次聚赌和卖淫嫖娼而被公安局查抄,均被高潮出面给钱给房摆平,(公安分局长、处长、科长、检察官、法官等诸多人)都以各种名义住上了公交公司1 500元/平米
的职土福利房。
9、几年前,郝建秀把他的好友李志仁介绍给高潮,他们合伙拆除
了政府划拨土地原公交公司下属第一出租公司办公楼盖起了平阳路新康隆商城,营业面积上万平米,高潮65万租给了李志仁,签合同30年。而李志仁第一年收承租费就达到了9000多万元。高潮每年都可分
到可观的红利。
lO、公交广告公司(现己被高潮运作为个人公司)每年利用公交汽电车车身作广告收入1.5亿元,(不包括前几年被市政府拍卖的站牌广告牌),却只交公司1000余万。除免费占用了13年公交房屋为营业场地外(迫于干部职工意见太大,高潮怕自己下台后招来麻烦,两年
前改为租用),公交公司还投资为其增添设备。由跟随高潮20多年的薄玉才掌管,并委派50余名公交公司正式职工在此工作。他每年分成600-800万,广告公司已经营了16年,最近,又续签了20年合同。薄玉才的钱早就挣够了,全家己取得加拿大国籍,有事立即外逃。如果
现在高潮和薄玉才出国,存在携款潜逃嫌疑。
1l、公交公司使用政府财政补贴5000余万元在神堂沟盖了所谓职工度假宾馆(同舟度假村),开业头两年分别由公司的两个中层干部担任总经理,后由村干部的妹妹,(原山西针织厂职工,现调入公交公司提拔成处级干部)承包。现有高潮与亲信黄国志合伙承包,前段时间
由于管理不善淹死2人,赔偿40万元均由公交公司买单。每当营业淡季时,高潮都会下令让下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家属到度假村轮流吃、住、玩,费用由各单位转到度假村账上,或在承包租金中抵扣,度假村旱涝保收,年营业额1400万元,每年交租金80万元。
正义的眼睛:我们要举报的事情还有许多。我们所举报的事情是太原市近几年来大型国有企业中管理混乱,腐败严重的典型代表。高潮是太原国企中隐藏最深,桂冠最多,执政最长,贪污最多的人。
集体腐败的领导班子(现任总经理周齐,是他从技术员一一手提拔,对他言听计从;监事会主席张怡,是他从下属一公司财务科提拔的;现任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是他亲表弟,他舅舅的儿子;工会主席贾珊是名誉夫妻;高潮真的是“以厂为家,爱厂为家"公交总公司管理如此混乱,但他竞混了16年。
习总书记:直面山西太原作恶多
端、罪恶累累黑社会老大郝建
秀,竟能多年当选山西政协常
委、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应反思
什么:今后中央一定要把全国各
级党、政、人大、政协系统,营
造成为清政为民的“圣地”;绝
不能让这些系统,继续成为党内
腐败分子、社会黑恶势力头目的
“保护伞”
王永海
在本网站的穷追猛打下,在胡总
书记的大力支持下,在山西公安
机关的铁腕执法下,原全国政协
委员、作恶多端、罪恶累累太原
黑社会老大郝建秀被抓!知情市
民高兴地说:“人间自有正义
在,谁说天下无青天!”
本网讯(记者王永海) 6月7月下午3时40分,一位知情人向记者
透露:原全国政协委员、作恶多端、罪恶累累、太原黑社会老大郝建
秀被抓!全国政协已撤销郝建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知情市民高兴
地说:“人间自有正义在,谁说天下无青天!”
全国政协委员郝建秀等人涉嫌吸
毒及人命案在太原被拘捕
5月26日晚,山西煤老板罗明福在太原星河湾酒店纠集一伙刑满释放分子吸毒,有两名小姐因吸毒及动作过度致死。为掩盖真相,全国政协委员、太原云顶国际酒店老板郝建秀出面请太原小店区的医院为两个小姐出具假的死亡证明,同时向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行贿四百万元,罗明福及其同伙得以释放。
后来由于公安内部正义人士实在看不过去,向上级举报此案,山西省公安厅介入,现在已经被拘捕了十来个人,包括全国政协委员郝建秀,山西某投资公司副董事长罗明福,太原公安局小店分局刑警队长孙宝俊等。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郝建秀简介:山西人,全国政协委员,太原云顶国际酒店董事长,在山西黑白两道都非常著名,其坐骑悍马晋AO0002更是威风凛凛。拥有企业十几家,资产数十亿元。
罗明福简介:福建人,福州市人大代表,山西某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投资孝义阳泉的地质灾害治理(挖煤)。
记者贴着工资办网站,作为胡总书记了解最真实社情民苦的“千里眼”,何罪之有?因记者在网上揭露,有人举报给一书记送去100万元,当地一富翁插手,扬言要关掉“正义的眼睛”网站。很快,太原市公安局网警支队、郑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警腐勾结、警黑勾结,违法无故关掉作为胡总书记和人民“连心桥”的“正义的眼睛”网站
——题记
胡总书记,快铁腕反腐和严打吧!不要总让党内
腐败分子和社会黑恶势力,牵着我们党、国家、
民族的鼻子走
快铁腕严惩警腐勾结、警黑勾结,非法几次强关
作为您了解最真实社情民苦的“正义的眼睛”网
站的,太原市、郑州市公安网监
——从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网监、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网监,严重违纪违法、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目无党中央、目无胡总书记、目无党纪国法、徇私枉法,受熟人、朋友、同行之托,非法无理几次强行关闭,专门为胡总书记创办的、专门向胡总书记及时准确反映,社会最底层、老百姓最真实社情民苦,专门作为胡总书记及时准确了解最真实社情民苦“千里眼”的“正义的眼睛”网站,所引发的深度社会思考
敬爱的胡总书记:
您好!
今天我怀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向您控诉,太原市公安网监、郑州市公安网监,无视党纪国法、无视公安职业道德,警腐勾结、警黑勾结,非法三次强行关闭,我近四年来,一直作为您及时准确了解最真实社情民苦“千里眼”的“正义的眼睛”网站。请您为我做主,并责成中纪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严肃查处太原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这些无视中央尊严、无视您的尊严、疯狂非法强拆党和人民“连心桥”的公安网监。
党的新闻记者,匡扶正义、鞭挞邪恶、为百姓呼吁呐喊、为党谏言,是《党章》和《宪法》赋予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然而,在太原市公安局网监、郑州市公安局网监眼里,党的新闻工作者,这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就变成了随他们任意泼洒的“一盆水”。就变成了任他们随时宰割的“一只羔羊”。记者通过向山西日报记者、“正义的眼睛”网站创办人王永海调查采访,了解到太原市公安局网监、郑州市公安局网监,根据长官意志、根据朋友的嘱托,严重违纪违法,蔑视我们敬爱的胡总书记和人民交流的“连心桥”,三次严重以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卑劣手段,三次违法关闭王永海专门向胡总书记及时准确地提供社会最底层、老百姓最真实社情民苦的“正义的眼睛”网站:
今年年初,太原市龙兴家具城老板田志,向记者反映,一年前,他经当时太原市万柏林区区长同意,并在有关部门办了手续,投资5000多万元建成,没使用几年的家具城,被现任万柏林区区长确定为非法建筑,要进行无偿拆迁,(实为现任万柏林区区长和一个房产开发商,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想拆掉家具城,腾出地方搞房地产开发)。王永海听了这个欺人太甚的事情,并看了有关区政府所办的,同意建设家具城的有关手续后。立即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以理性的高度,在“正义的眼睛”网站上,发表了“胡总书记,要在全党狠刹官员否认前任领导、劳民伤财、践法欺民的歪风”一稿。很快,太原市公安局一位女性网监,给王永海打电话说:“这是一篇有害信息,请您立即删掉”。
王永海义正言辞地反击了她:“同志,你的水平太低劣了。这是一篇为百姓匡扶正义、为胡总书记反映基层官员违法乱纪的战斗文章,您怎么能认为它是一个有害信息呢?咱们说不清,让您市局苏浩局长给我回电话”。当天下午,太原市公安局网监,在没有向王永海下达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就派两名公安网监,到网通机房,违法无理强行关掉王永海的“正义的眼睛”网站。
无奈,王永海把自己网站的网络服务商,转到河南郑州。该网站开了没有几天,太原市公安局网监就通知郑州市公安局网监,又一次违法无理的关掉了王永海“正义的眼睛”网站。无奈,王永海花大价钱,把自己的网络服务商又转到了境外。过了没多久,不知道是哪路网络高手,采取给王永海网站数据下木马病毒的卑劣手段,彻底的把王永海的网站攻击的瘫痪了。无奈,王永海东借西凑,又托人重新设置了一个网站首页。又花钱在国内郑州找了一个网络服务商。可是,好景不长,过了几个月后,因王永海在网站揭露了一位知情人向他反映的,一位搞企业的,给一位县委书记,送去100万元的事实。王永海岂不知,这可为他的网站,又一次惹下了被太原市公安网监,违法无理强行关闭他网站的祸根:
前几天,王永海经朋友引荐,认识了一位财大气粗的,太原云顶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建秀,及知情人所说的,那位有人给他送去100万元的领导。他们一致要求王永海很快从网上撤下别人给这位领导送去100万元这段内容。很讲义气的王永海,立即从他网站上的四篇文章中,撤下了这段内容。
没过两天,太原云顶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建秀给王永海打电话,让王永海帮他在“新浪”的博客里,撤掉揭露有人给这位领导送去100万元的内容。王永海因不懂电脑操作技术,专门找了两位网络高手,去了郝建秀那里,并积极帮他与博主联系,建议博主们立即删掉这篇揭露有人给这位领导送去100万元的文章。为了真心帮助这位领导消灾,王永海主动提出,想在自己“正义的眼睛”网站上,发表严正声明,要求转载他文章的博主们,立即撤掉这篇文章。可是,得寸进尺的郝建秀,无理要求王永海在网上登道歉文章:说自己的文章严重失实,并向广大网民道歉认错。这一无理要求立即激怒了王永海:“郝建秀,您敢证明××没有接受别人给他送去的100万元吗?××,你敢说你没有接受别人给你送去的100万元吗?”说完王永海愤怒而去。为了威慑王永海,这天,郝建秀专门叫来了太原市公安局原刑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太钢公安处原副处长等人。
为了不伤和气,第二天,王永海忍辱负重,在网站上发表了自己署名的“‘正义的眼睛’网站严正声明”。并建议所有未经他同意、违规转载他文章的博主,让所有博主立即从自己的博客里撤掉,这篇含有一位企业主,向××书记送去100万元的文章。
然而,王永海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也没能感化了财大气粗的郝建秀。他当面惹不下王永海,就背地里面采取非法手段,利用他在市公安局网监的朋友,向王永海“正义的眼睛”网站下起了“毒手”:23日晚,郝建秀给他和王永海牵线的朋友打电话说:“王永海个人办网站,你们报社就不管一管?如果你们报社不管,我就找朋友,想法关掉他的网站”。果然,第二天,王永海专门为胡总书记创办的“正义的眼睛”网站,又一次被太原市公安局网监,违纪违法通知郑州市公安局网监同行,强行被关掉了。王永海打电话向河南网络服务商知情人证实,确实是郑州的公安网监和网通公司,受太原市公安网监之托,谎称王永海“正义的眼睛”网站有问题,让强行关掉王永海“正义的眼睛”网站服务器……
综上所述,记者不仅要问太原市公安网监、郑州市公安网监。和太原云顶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建秀:
(1)是谁,给了你们敢在胡总书记头上动土的特权,难道你们就不怕由此产生恶劣的政治后果吗?
(2)你们手中的权利,是为党和人民服务的?还是非法为你们的同行、你们的朋友、及党内腐败分子服务的?
(3)你们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行为,已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难道,你们就不怕别人到公安部和最高检察院告发你们,而将最终导致你们坐牢吗?
(4)郝建秀,你虽然有钱有势。但是,请你记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文强那样的有钱有势,不是照样地被法律严惩了吗?你也不例外!
此致
敬礼
您忠实谏言者
中国共产党员 王永海
山西日报记者
手机:13934616698
2010年11月25日
致山西省公安厅杨司厅长控诉郝建秀罪行的信
关于对太原市云顶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郝建秀的公开控告信
尊敬的杨司厅长:
您好!
我是山西日报社的记者王永海,现向您们控告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政协常委、太原市人大代表、太原市云顶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建秀,非法勾结公检法部门人员,为达到敲诈勒索目的有意诬告陷害,恶意干涉和侵犯新闻自由权,非法关闭“正义的眼睛”网站的情况,请领导依法查实郝建秀的违法犯罪事实,揪出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光环,疯狂贱法欺民的“害群之马”。现将郝建秀涉及违法犯罪的部分事实(线索)罗列如下:
一、敲诈勒索
郝建秀在广东大亚湾投资购买土地因高速公路建设亏本,企图转嫁责任套现逼迫湖南邵阳县人大代表吴晓辉,强行要求其高价收购该地块,从开始的2000万元到后来的4800万元,“狮子大张血盆之口”,其贪婪的本性彰显无疑,是典型的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274条之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诬告陷害
因吴晓辉没有遵从郝建秀的无理敲诈,郝建秀即利用其在山西的各种能量,串通个别公检法人员,数次抓捕,数次释放,不顾法定管辖,生硬的将犯罪行为地和犯罪嫌疑人住所地皆不在山西的案件,数次改变罪名,最后将吴晓辉抓回到山西,最后被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郝建秀借用“潜规则”对吴晓辉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的行为,需要彻底查实,还吴晓辉清白。根据《刑法》第243条之规定,其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三、帮助毁灭证据罪
郝建秀为了帮助某位领导掩盖非法收受100万元巨额贿赂的事实,强行要求我从自办“正义的眼睛网上”撤下披露该领导非法受贿事实,明目张胆甘愿为这位领导毁灭证据,根据《刑法》第307条规定,涉嫌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为了维护正义,维护做人底线,在足够忍耐的情况下,我没有满足郝建秀要求毁灭证据,在别人的博客里撤下某领导受贿信息时,郝建秀即勾结有关人员,非法通过不正当手段强行关闭我的“正义的眼睛网”,严重侵害社会大众的知情权,侵犯我的新闻自由权。根据《刑法》第296条规定,郝建秀与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共犯。
五、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据知情人透露,郝建秀在山西太原有多家公司,亲任董事长,还经营多个娱乐场所,手下雇佣数十名保安,专门为其实施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保护,助长其嚣张气焰。郝建秀利用其财大气粗的经济势力,利用拉帮结派勾结权势部门疯狂贱法欺民,危害一方。多次威胁恐吓我撤下正义信息,其眼里根本没有党纪国法,没有做人底线,请领导立案查实郝建秀巨额财产累计过程,查实其涉嫌违法犯罪的大量事实,打黑除恶,为人民消除危害一方的祸害!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山西日报记者王永海
手机:13934616698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我比窦娥还冤、我比黄连还苦、我比驴子还累
湖南邵东人大代表吴晓辉妻子泣血喊冤
我是湖南省邵东人大代表吴晓辉的妻子尹顺兰。我丈夫吴晓辉自2006年7月份以来被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等政法机关先后以涉嫌“六个罪”,实施了“四次抓捕”。本次抓捕是2008年7月9日,该检察院再次以“贪污罪(共犯)”拘捕。在少数全国代表多次呼吁下,在邵东县邵阳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先后六次深入山西太原督促下,在湖南省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监督之下,经过长达15个多月的羁押后才称吴晓辉仅涉嫌“挪用公款罪”,并于2009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同年12月18日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一审下达判决判处吴晓辉五年有期徒刑。我丈夫不服,上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2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们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由于我丈夫案发起因有冤,过程更冤,结果更是冤上加冤。
吴晓辉仅替单位签了一个字,没有吸过当事人半根烟,也没有喝过半杯酒
1、
吴晓辉的基本情况
吴晓辉,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湖南省邵东县黑田铺乡人,在广东惠阳经商。 1991年至1994年任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县房产开发公司副经理,2000年后任民营企业惠州市惠阳区中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当选为邵东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
2、
吴晓辉“涉案”起因
1992年9月14日,正是广东大亚湾“炒地皮”风掀起高潮的时候,湖南省邵东县八位合伙人(吴晓辉未参与),将其拥有的位于大亚湾霞涌镇的16.25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大亚湾晋宝公司(该公司系由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与大亚湾健风公司、太化集团化肥厂三个公司合伙组建),并以其所挂靠的惠阳房产开发公司的名义签订了转让合同,时任惠阳房产公司副经理的吴晓辉,代表公司在转让合同上签名,该公司因此收取了八位合伙人的10万元挂靠费,并代收了500万元土地转让款,代收后即转付给八位合伙人。此后,交易由八位合伙人与晋宝公司直接履行,惠阳房产公司与吴晓辉未再继续介入。交易完成后,晋宝公司内部股东进行了土地使用权分割,其中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分得81395平方米土地使权。
2004年12月,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将评估价为1.23亿元的一批有效资产剥离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山西建峰集团(郝建秀为董事长)以522元通过拍卖取得。其中广东大亚湾的这81395平方米就属于这批有效资产其中的一部分。郝建秀取得上述土地权益后,因广东大亚湾修建沿海高速公路需要盘整郝建秀的部分土地,而在当时该土地又无开发价值,但此时的吴晓辉已成为惠阳当地有名的企业家,顿时郝建秀企图以地套现,转嫁他人。于是在2006年3月至2006年11月期间以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改制领导小组组长的身份,多次要求吴晓辉收购其81395平方米土地,要价从2000万元逐渐涨至4800万元,吴晓辉自知清白无责,坚决拒绝郝建秀的无理要求。自此,郝建秀与吴晓辉产生矛盾并日趋激烈,也由此引出来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及山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杏花岭去公安分局的强力介入。一件连经济纠纷都谈不上且具有“敲诈”性质的事件也从此上升为刑事案件。
一、
第二冤“六罪四抓”,死揪吴晓辉不放过
1、“行贿罪”无实据
2006年7月20日,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通知吴晓辉2006年7月30日去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接受询问,并口头告知吴晓辉是涉嫌“行贿罪”。后该案查无实据而不了了之。
2、“合同诈骗罪”不成立
2006年12月1日,山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以吴晓辉及其兄吴晓明涉嫌“合同诈骗罪”为由要求惠州公安机关配合将吴拘捕,惠州市公安局将吴拘捕后认为:吴即使构罪,该案的行为发生地和标的物均在广州惠州,也应由广东警方侦办此案。故未及时将吴移交给山西公安机关。随后,惠州市公安局在进一步了解案情之后,发现有重大疑点,遂将该案向粤、晋两省公安厅的共同上级——公安部做了汇报。
公安部初步调查后,认为确实存在问题,从而指示在案件未形成最终结论之前。不得对吴采取强制措施。2007年1月1日,吴被释放。但此后,山西警方并未遵守公安部指示,依然我行我素,于2007年2月9日发布对吴及其兄的网上追逃。2007年2月14日,至湖南追捕。于2007年4月8日到吴晓辉为股东之一的中铭公司抓捕。吴闻讯躲藏。2007年6月5日,公安部二局召集粤、晋两省警方对吴涉嫌合同诈骗案专门召开了协调会,形成了《会以纪要》并认定:“根据案件基本事实,对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后,认为合同诈骗罪未成立”。山西警方至此才将吴晓辉、吴晓明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才作撤案处理。2010年元月24日,吴晓明因杏花岭区检察院要求,前往太原办理解除“贪污罪(共犯)”取保候审时,在太原机场再次被太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原涉嫌“合同诈骗罪”刑拘,但太原市检察院不予批捕,才予2010年2月3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释放。
3、“诬告陷害罪”不成立
2007年9月,一份实名制举报信举报了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何书生滥用公权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的违法行为,而杏花岭区检察院以此为由认定吴晓辉涉嫌“诬告陷害罪”(称其诬告陷害了该院原检察长何书生),直接批捕吴晓辉,并由杏花岭区公安分局及检察院联合于2008年元月17日下午在惠阳区秘密实施抓捕吴晓辉至太原市关押,吴晓辉多次声明其是人大代表,必须许可才能采取强制措施。但杏警方及检方并未听取,后经湖南邵东县、邵阳市两级人大常委派人且携湖南人大常委会函强力交涉才将非法拘禁达88个小时之久的吴晓辉释放。此案最后同样不了了之。
4、“贪污罪(共犯)”不成立
杏花岭区检察院哄骗最高人民检察院,编织案情以吴晓辉、吴晓明涉嫌“贪污罪(共犯)”取得最高检《指定管辖函》并由邵东人大常委会暂停了吴晓辉的人大代表资格。2008年7月9日,分别对吴晓辉、吴晓明实施抓捕至太原市关押。因该罪纯属捏造,不得不将羁押了188天的吴晓明于2009年元月24日被取保候审释放,吴晓辉
继续延押。
5、“私分国有资产罪”不成立
2008年10月,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又称吴晓辉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后因最高检指定惠阳成立由公检法纪委相关人员组成的界定小组对吴晓辉的惠房公司进行界定,2009年4月份,惠阳界定小组的界定意见认为:惠房公司系吴晓辉私人投资,无国有成份”,该罪以不能成立而告终。
6、“挪用公款罪”诱骗供被逼所致
2009年10月16日,杏花岭区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认为:2007年12月12日,广东大亚湾晋惠公司(太原化肥全资子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入吴晓辉为股东之一的惠州惠阳中铭实业有限公司款项50万,吴晓辉与晋惠公司法人代表郑喜义共谋挪用,挪时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2007年12月28日全部归还,共计15天。此后中铭实业公司支付7500元利息。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处吴晓辉有期徒刑5年,吴晓辉不服上诉至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2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因该罪极易人为“制造”,只需郑喜义与吴晓辉“一”对“一”口供便成。何况郑、吴两人均处于羁押状态。郑、吴两人同时当庭反映,完全是杏检方原检察长何书生诱骗供的结果。吴还当庭提出“自2008年7月9日被抓关押以来,遭受四个多月惨无人道的对待,例如设置“牢中牢”,白天六人,夜间八人对其轮番提审,精神倍受摧残,为了活命被迫承认,吴的律师也在庭审指出:仅仅一份笔录就将吴晓辉治罪,且笔录十分完美,无懈可击,许多的刑事律师均不常见,疑为“人为创作”。何况《笔录》中有多处违反常理之处。即便吴晓辉构罪:不能认定为主犯,因对50万元的资金使用没有决定权,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且在案发前7个月就归还,没有给晋惠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何况吴晓辉又是初犯、偶犯。但一、二审法院重判吴晓辉五年刑期,其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综上所见,郝建秀的行为是依势敲诈勒索,山西少数执法单位插手经济纠纷,执法违法、替钱执法完全是郝建秀在背后操作所致。
二、
第三冤:该案历时四年之久,兄弟三人均遭罪,公司、家庭影响极大
吴晓辉发案时间是2006年3月,也是拒绝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政协常委、太原市人大代表、山西建峰集团董事长郝建秀的无理要求后而引发的,每次吴晓辉被押或释放后,都有郝建秀遣人放话“大亚湾的那块地,那4800万元如何补偿”,山西省向北京有关单位汇报却成了“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国有资产流失,无法启动改制、无法安置员工,不稳定事件频发”等冠冕堂皇的理由,究其实还是郝建秀的那“4800万元”的索取。整整四年多时间其兄吴晓明被两次抓捕羁押,两项罪名。其弟吴晓华为救两个哥哥一次被抓捕,一项罪名。吴晓辉本人“六项罪名,三次被抓,一次未果”。家人已是心力憔悴,夜不成寝。吴晓辉本人四年多时间没有睡好一个安稳觉,天天是提心吊胆,前年至今,我几次服毒自杀被亲戚发觉制止,我的精神已近崩溃,八十几岁的父母亲因儿子的冤案已是重病卧床。天天呼喊“儿子,回家”,曾经优秀企业家的吴晓辉已人为地成为“阶下囚”,两千多人的公司只剩下二十几人,在建项目全线“瘫痪”,所有的资产已被债权人处置、拍卖。我家里值钱的电视机、空调机都被债权人抱走抵债,我带着女儿只能四处躲债,有家不能归。好心的社会公众呀!为民做主的各级领导呀!敢于伸张正义的正义人士呀!求求你们了!为流浪无助的母女,为一个县的人大代表,为一个无辜的百姓,救救我们,救救我们!!!
因郝建秀在山西势力太大,他要的4800万我们至今未接受。我丈夫的案件只有调离山西以外至任何一个审判单位审理,方显法律的公平、公正。
吴晓辉妻:尹顺兰
2010年2月4日
中央电视台女记者李敏被抓案,何
时公正落下帷幕?
2009-01-31 19:07:16| 分类: 央视女记者 |
hnlsxw,2008-12-21 03:08:53
公元2008年12月4日晚上19时许,中央电视台12 频道法制栏目<<庭审现场>>女记者李敏,在其北京的家中被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4名检察官以涉嫌受贿罪名拘走,并于2008年12月5日被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刑事拘留,时至今日,已有18天了,全国网友都在关注此案何时公正落下帷幕?全国人民都记住了李敏被抓的日子!
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惩治腐败,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人民检察机关本来应该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但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4名检察官悄悄进京抓走央视女记者,却受到全国众多网友的普遍质疑和批评!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执法不公!执法主体错位!执法对象无辜!执法者滥用公权!
一. 新闻记者根本不能构成受贿主体!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立案拘传中央电视台记者李敏,其实按法律规定,新闻记者根本不能构成受贿罪的主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的通知公布,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贿赂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以记者李敏受贿罪立案,也就是认定中央电视台记者李敏为国家工作人员。中央电视台是一家副部级的国家事业单位,根据公开报道,李敏是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合同制员工,没有编制。李敏的代理人,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她没有行政权力。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6年度中国法制人物姚建国认为,“记者不是受贿罪的主体”。最高检官网评论员以央视是所谓副部级的事业单位为由认定李某可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处”的说法是“唯身份论”(当然这种说法也同时排除了记者触犯商业贿赂的可能)。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记者不仅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且,他们也没有任何的公权力可以支配,中国的公权其实只有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记者除了写文章之外,上述三项公权之中又拥有哪一项权力呢?如果把舆论监督权也看作是一种权力的话,记者就不用写什么批评文章了,直接下批示就行了。舆论监督权实际上是宪法赋予的批评建议权(是权利而非权力),由媒体代为社会大众来表达而已。女记者李敏采访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着手写批评报道,其实就是在代表社会大众行使舆论监督权,所以她得到了全国众多网友的声援和支持,并不是象某些人所说全国网友同情女罪犯!
二.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根本无权办理李敏"受贿案"!
即使假如李敏构成受贿主体,其实按法律规定,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也根本无权办理李敏受贿案!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李敏从北京的住宅中连夜被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拘走,按程序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属于跨地区办案,应通知北京当地警方。据李敏的邻居称,在刘律师的要求下,4名山西检察官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其实,按照司法实践,职务犯罪的管辖一般都是由单位所在地的检察院来侦查。李敏案应由北京检察院侦查办理。但是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却越权千里之外,进京拘传央视女记者,还拿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函件复印件.中央电视台有关负责人前往山西见到了杏花岭区检察院何检察长,何表示:“我们有最高检察院的指定管辖文件,我们不会错的。”那么,请问:国家各部委工作人员到全国各地检查工作,如果某地检察院掌握了国家各部委某工作人员检查工作时受贿的证据,是不是这个检察院也要请示最高检,悄悄跑去北京抓人?国家各部委工作人员他们都有自己的上级组织管着,他们的管理更加规范而科学,难道各地检察院对国家各部委工作人员拥有管理职能?很明显,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办理央视记者李敏"受贿案"是严重越权办案,是越了北京检察院的权,是越了国家法律授予的权!难怪受到全国众多网友的质疑和批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自觉回避,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函违法,应予纠正。对于回避的质疑,一位长期从事时事评论的检察官说,法律确实没有规定办案机关回避的条款,但是从道义上让人普遍质疑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在行使报复。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应该随着事态的进展,另行指定北京检察院侦查办理此案更为合适。
三.恋人接受礼物根本不能构成犯罪!
属于恋人关系的李敏接受对方贵重礼物,根本不能构成犯罪!
2008年7月,吴晓辉弟弟吴晓华经介绍认识李敏,李敏开始关注此案。11月间,李敏与北京另外两家媒体记者对杏花岭检察院进行过采访。认识之后,吴晓华便开始追求李敏。两人恋情迅速升温,吴晓华开始在李敏家中居住,并送给其一笔钱让其买车。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发现女记者李敏收受犯罪嫌疑人吴晓辉弟弟吴晓华的爱情馈赠,于是认定女记者李敏是利用其记者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认定其涉嫌受贿犯罪。
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一、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采访报道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二、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采访报道对象借用、试用车辆、住房、家用电器、通信工具等物品。
新闻记者采访后刊发文章需要经过单位编辑的审核。如果因为存在利益关系导致报道失实或严重倾向,新闻媒体可以更正,侵犯权益的可以自诉至法院。李敏接受恋人贵重礼物与《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无关,与刑事犯罪更无关!当今中国,男女恋爱关系一经确定,男方给女方送车子送房子送票子者不计其数,难道各地检察院都要组织干警去抓么?!都要把漂亮女朋友认定为受贿主体么?即使认定李敏属于违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接受了采访报道对象弟弟的贵重礼物,也应由其单位、中国记协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试想,湖南男友给北京女友送20万元买车子,与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扯不上任何关系,简直就是风马牛不相及!为何限制北京女友[女记者李敏]人生自由?
众所周知,检察机关拥有至高无上的检察权,检察机关更拥有反腐倡廉的尚方宝剑,因此,检察机关处于权力的顶峰,缺乏应有的制约和监督.也由于此,中央电视台女记者李敏被普遍认为非法抓走已经整整18天了,任由中国网民喊破了嗓子,任由中国律师怎样的呼吁,好象都无济于事!我们常常说的依法治国方略,在中央电视台女记者李敏的身上到底该怎样体现呢?大家都知道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16字法制方针到底该怎样贯彻执行呢?整整18天了,央视沉默,记协无语,案情封锁,连律师也碰壁,无法见到当事人,但中国网民却依然在拭目以待!因为胆量超大,敢于给检察机关舆论监督的女法制记者李敏在众多网民心中就好象一位美丽的法制女神,人们期待着她的复出!也许,她已经伤痕累累;也许,她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也许,她已经屈打成招!但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侦查办理女法制记者李敏案所提取的证据,按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此外,按法律规定,李敏只能被刑拘37天,时至今日,已刑拘李敏18天了,那么,再19天后,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会给中国网民一个什么样的合法答复呢?奉劝一句,请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千万别把李敏案办成千古冤案------窦娥冤![律师 白兰 2008年12月21日凌晨2时]
央视女记者李敏被抓最牛检察长何
书生案中案的背后爆料
2008年12月4日,杏花岭检察院进京抓走中央电视台女记者李敏,被抓的还有湖南商人广东省惠州市中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晓辉最小的弟弟吴晓华。
一、四罪三抓两放,蹊跷太多?
2006年元月,山西太原杏花岭检察院在太原商人郝建秀的陪同下,以吴晓辉“涉嫌行贿罪”为借口进行威胁,私下却要求吴出价4800万元回购土地便可不予追究,吴据理拒绝。
2006年12月,该检察院会同杏花岭公安分局以吴“涉嫌合同诈骗”进行抓捕关押,此冤情引起30多名人大代表联合上述至公安部,后经公安部派出广东、山西两省的经侦总队查明此案认为:转让标的真实存在,转让行为合法,羁押了三十天才得以释放。
2008年元月17日,郝再次陪同该院以吴“涉嫌诬告陷害罪”实施抓捕,抓捕时吴多次提醒“我是人大代表”。一位干警称:你就是总理儿子也要抓,人大代表算什么!后因吴是湖南邵东县人大代表,在湖南人大出面协调后,2008年元月21日才从太原释放。
2008年7月9日,该院取得吴案件的指定管辖权,要求湖南邵东县人大暂停吴的人大代表资格,又以“涉嫌贪污罪”将吴两兄弟全部抓捕至太原市关押,至今尚未移交到法院公诉,吴家多次派律师要求会见,遭拒绝。
二.又是资产包惹的祸。
1992年9月4日,挂靠在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房产开发公司的湖南省邵东县房产开发公司以惠阳房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将自己拥有权益的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镇16.25万平方米的土地转让大亚湾晋宝公司(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与浙江柴某合资公司),吴晓辉作为惠阳房产开发公司副经理代表该公司在合同上签定。
在亚湾晋宝公司受让上述土地后,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从太原市工商银行贷款投资并取得81395平方米土地权益。因土地未开发等原因,其贷款一直未归还。2003年太原市工商银行将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的银行贷款剥离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理处管理。
2004年太原办理处将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价值1.23亿元的资产处置拍卖,太原商人郝建秀以522万元取得该资产。该资产包括山西化肥工业总公司的办公大楼和大亚湾81395平方米土地权益等一批有效资产。2006年3月大亚湾国土局通知郝某因修建高速公司需盘整部份土地,郝某在大亚湾登记权益时,首次认识吴晓辉,知道吴已成为当地有名的企业家,强行要求吴以4800万元回购,遭到吴的坚决拒绝。
三、题里题外都说说
吴公司员工正围堵在公司,工程也瘫痪停工,吴的公司已停被数家债权人查封,公司只有少数几人。根据一位当地官员:“杏花岭检察院太狠了,一件很典型的经济纠纷上演为刑事案件?”
据一位曾在太原工作多年的人说,郝某与杏花岭检察院一位领导都是太原知名人氏,关系非常要好,还是准亲家。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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