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起诉三星:一个完整的诉讼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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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天涯八卦

4月18日苹果公司起诉三星公司,这是最新一起针对Android生产厂商的专利诉讼。(以往的诉讼有:苹果起诉HTC、苹果起诉摩托罗拉、微软起诉摩托罗拉等。)这件诉讼案之所以引人注目首先是因为三星是许多苹果产品原件的主要供应商。这家韩国制造业巨头为苹果生产各种元件,包括MacBook Pro上的DRAM和SSD,以及iPhone、iPod touch、Apple TV和iPad上使用的A4和A5处理器。两者的合作关系并未软化苹果的态度,苹果公司直言:“三星不追求独立的产品研发,反而可耻地剽窃了苹果的创新性技术、独特的用户界面、优雅独特的产品和包装设计,这些都严重侵害了苹果的知识产权。”

正如Florian Mueller(开源与专利专家、MySQL前股东和顾问)在推特所言——为了保护专利,苹果可以起诉任何人。大家推测苹果曾要求三星停止侵权或者支付专利费用,不过遭到了三星的拒绝。有文件表明协商失败。不过15日起诉18日才公布,这确实不够光明正大。想想看也挺有趣的,这两家公司都宣称自己拥有专利。这件诉讼主要针对三星的TouchWiz技术及设计元素,这与Android休戚相关。

 

诉讼的背景

在苹果提出诉讼之时,苹果公布截至2011年3月已售出超过6千万台iPod touch,这是该机型的具体销量首次被曝光;同时我们也获知已有一亿八百万台iPhone和1900万台iPad售出。更重要的是,从2007财年到2010财年,苹果iPhone、iPod touch和iPad的广告费超过2亿。

苹果表明诉讼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7项实用专利、3项设计专利、一些iOS系统应用程序图标的商标、iPhone、iPod touch、iPad的外形设计和包装。

我们获知苹果认为三星的多款手机(Captivate、Continuum、 Vibrant、 Galaxy S 4G、 Epic 4G、Indulge、 Mesmerize、 Showcase、Fascinate、 Nexus S、 Gem、Transform、 Intercept和 Acclaim)及Galaxy Tab都侵犯了其多项专利。苹果鄙视采用了TouchWiz技术的Galaxy S系列,指责“它们无所不抄,看起来就跟苹果的产品一样”。

下面我们来了解具体的指控项目。

 

指控的项目

我将逐一分析指控项目。指控项目通常是按重要性排序的,在本次诉讼中,商业外观侵权排在了第一位。在苹果与HTC、摩托罗拉的诉讼中,苹果将诉讼重点放在Android的底层应用系统上,毕竟Sense和Blur与iOS大为不同,而最终的产品无论是硬件还是外观设计也各有特色;在这次与三星的诉讼中,苹果除了常规的指控项目,新加了一些主观指控,非常符合苹果的一贯作风。在诉讼中,指控项目越多表明举证责任越重。

第1项指控:商业外观侵权(依据《美国法典》“商业与贸易”卷,第1125章)

我们比较熟悉专利、版权和商标这三种知识产权,而对商业外观所知不多。我们可能会把它看作商标,其中的设计因素被消费者认可。商标和外观能够清晰地表明产品或服务的来源,避免消费者被其他产品误导。

不妨这么想,人造词“iPhone”是个广受消费者认可的商标,那么如果三星把自己的手机叫做“Galaxy iPhone”的话就会混淆消费者视听。同理,苹果宣称iPhone的包装盒和外观也像“iPhone”这个单词一样,向消费者清晰地传递了“苹果公司出品”这一信息。

千万不要把商业外观侵权与苹果在上世纪90年代与微软就“图形用户界面”的诉讼联系起来,这二者截然不同。商业外观相关法律健全,并且苹果历史上在北加州地区多次赢得诉讼。2000年苹果公司因为iMac的外观被模仿而起诉eMachines和一家叫做Future Power的公司,不仅赢了这两场诉讼,最终还达成极其严格的协议,使得侵权产品彻底退出市场。

以下是苹果公司所诉三星公司在商业外观方面的侵权:

硬件和软件外观侵权

  • 外观采用矩形圆角;
  • 产品正面是黑色边的屏幕;
  • iPhone和iTouch屏幕上下方的黑色区域宽度相同,屏幕周围的黑色边宽度相同;
  • iPad四周的黑色边宽度相同;
  • 金属外框;
  • 程序图标采用彩色圆角网格排列;
  • 底部有固定显示的程序图标(跳板)

产品包装侵权

  • 方形包装盒,产品名称用银色大字体标识;
  • 盒子分两层,内层嵌套在外层;
  • 拆开包装盒即可看到位于托盘内的产品。

其中的一些指控看起来有点过分,不过裁决侵权的关键点在于确定三星的这些设计是否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对于三星而言,上策是去证明自己的产品和包装与苹果的并不雷同;退而求其次,就是说服法庭相信自己的产品并未误导消费者。

如果双方对簿公堂,诉讼费用极高。仅这项指控就将花费数百万美金。

第2项指控:联邦商业外观侵权(依据《美国法典》“商业与贸易”卷,第1114章)

 

第2项针对商业外观侵权的指控十分简单直接,这些都与苹果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简称USPTO)登记的3项iPhone外观设计有关。这表明USPTO认可苹果的这些设计元素独特且被保护。

  • 美国登记号No. 3470983 产品整体设计,包括矩形圆角外观、银色边框、黑色面板、每页显示16个彩色图标。
  • 美国登记号No. 3457218 手持移动数字电子设备的矩形圆角外形。
  • 美国登记号No. 3475327 手持移动数字电子设备的中心为灰色矩形区域,灰色矩形区域的上下为黑色圆角边框包围,黑色边框四周为银色外圈。

三星最好的辩护策略是否认存在任何雷同,同时辅以数据证明自己并未误导消费者。

第3项指控:联邦商标侵权(依据《美国法典》“商业与贸易”卷,第1114章)

这项指控更为简单,可却最具说服力:苹果拥有多个基于iOS系统的图标的注册商标,而TouchWiz则至少有6个图标看起来与这些如出一辙。图片更直观、更有说服力。在右侧的图片中,左侧的是iOS的图标,右侧是TouchWiz图标。

  • 注册号No. 3886196 iOS电话应用图标。
  • 注册号No. 3889642 iOS信息应用图标。
  • 注册号No. 3886200 iOS图片应用图标。
  • 注册号No. 3889685 iOS设置应用图标。
  • 注册号No. 3886169 iOS备忘录应用图标。
  • 注册号No. 3886197 iOS联系人应用图标。
  • 注册号No. 85/041463(待批准)iTunes图标,是注册号为No. 2935038的iTunes桌面图标的升级版。

对于三星来说要辩驳这几点颇为棘手,很多雷同相当明显。局外人可能会觉得拿电话图标说事有点小题大作,不过苹果可能会这么反驳——有几百万个图标可供三星选来做电话图标,可它却偏偏选了一个斜置于绿色背景上的白色电话图标。要想辩驳这一点,三星的律师得剑走偏锋。

第4项指控:商标侵权基本法

这项指控覆盖面广,其中包括第3项指控中对iTunes图标的侵权。

第5项指控:不正当商业竞争(依据加利福尼亚州商业和职业法案)

苹果将这项州级商业外观侵权指控单列,以防联邦指控未获通过。

第6项指控:不正当获益

这项州级指控覆盖内容很广,以防苹果未能赢得对三星的联邦级指控——三星确实剽窃了苹果的外观、商标和专利,并且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这些指控其实针对的是Galaxy/TouchWiz,三星独有的硬件和软件。

第14、15、16项指控:设计专利侵权

尽管这三项指控排名靠后,但为了内容的连贯,此处提前说明。商业外观与设计专利很容易理解——商业外观与消费者相关、设计专利则与产品本身相关。如果你设计出一台新颖的手机,那么可能会获得设计专利;一旦开始销售,消费者就会就会将这一设计与产品联系起来,这时就有必要保护这一产品的外观免受拷贝。商业外观不会过期,而设计专利存在专利过期的问题。比较经典的案例是可口可乐的瓶子。可乐瓶设计相当独特,不过这一设计专利早已过期,但由于消费者将其与可口可乐公司相联系,这一设计转化为商业外观而受法律保护。

判定设计专利侵权相对简单:如果两种设计大体接近,导致消费者认为两者相同,就可判定侵权。现在我来逐一分析苹果的三项iPhone设计专利。

专利号D627790:屏幕显示的图形化用户界面。此处指苹果主屏幕——图标网格。

专利号D602016:电子设备。此处指iPhone 3G / 3GS的设计专利(见右图)。虚线画出的屏幕和按键只是设备的外壳,不在此项专利之列。

专利号D618677:电子设备。此处指iPhone的屏幕和按键。

苹果对三星共提出16项指控,其中9项针对外观和设计,这与以往苹果对Android手机厂商的诉讼大为不同。这并不代表案件与Android无关,相反除了指控Anroid上与此类似的技术,苹果又增加了一些其它指控。

第7项指控:对6493002号专利的侵权

该项专利全称“计算机系统中显示和访问控制信息与状态信息的方式与设备”,也就是我们熟悉的弹出窗口显示多个运行的程序的信息。这一专利的雏形是OS 9的控制栏,不过现在Android也有这一功能。

第8项指控:对7469381号专利的侵权

这项专利全称“这触摸屏上滚动列表和翻译文件、缩放和选择页面”,是苹果的第一代iOS相关专利。我们在iOS设备上上下滑动浏览时,页面会出现“跳跃”效果。

苹果同时也就这项专利对诺基亚和HTC提起诉讼。

第9项指控:对7669134号专利的侵权

该项专利全称“在即时通讯中显示信息的方式和设备”,也即我们熟悉的iChat和iOS中的气泡式聊天界面。三星的TouchWiz聊天界面与之如出一辙。

第10项指控:对7812828号专利的侵权

这项技术专利与触摸屏输入法有关,全称“对多点触摸界面的变形适应”,也即我们熟悉的多点触摸技术。

第11项指控:对7844915号专利的侵权

该项专利全称“滚动操作的应用程序界面”,利用该技术,用户浏览页面时可进行单指或多指操作。苹果对该项指控信心十足。

第12项指控:对7853891号专利的侵权

该专利全称“在用户界面显示对话框的方式和设备”,即弹出通知窗口,通知会在用户界面弹出,随后自动消失。iOS的音量显示也是如此,在完成音量调节后,对于的窗口会消失。该项专利与2010年12月14日获得批准。

第13项指控:对7863533号专利的侵权

这项专利全称“多触点和支点的悬臂式按钮”(见右图),iPhone 3G和3GS的音量键就用到了该项技术;三星的Galaxy S系列设备的音量键与之非常类似。

最后我注意到苹果并未对三星提出7479949号的相关诉讼,而曾就此起诉过摩托罗拉和HTC。针对特定对手提出针对性的指控需要深思熟虑。我很想知道苹果是如何选择诉讼诉求的,毕竟,这盘棋局价值数亿美金。

 

苹果的诉求

苹果的诉讼诉求是让三星支付大量赔偿,并停止侵权。同时,苹果还向法庭申请永久禁止令,禁止三星各业务部门和供应商停止侵犯苹果申请的专利,三星还需赔付大量的赔偿费用及诉讼费用。索赔依赖于指控,而在陪审团或法官作出裁决之前,指控可能会有所变动。这一案件可能费时数年。

 

事态的走向

整个案件就是苹果对三星提出16项侵权指控,同时请求法庭裁定三星侵权成立。案件相当棘手,所有的指控使得双方不可能通过专利交易达成和解,同时三星也明确表示要反诉苹果侵权。在我看来,无论外观还是体验,三星的TouchWiz确实与iOS很像。

水果这次提出的与Android 相关的侵权指控更多是针对三星的TouchWiz,而非整个Android社区。鉴于三星态度强硬地提出反诉,我认为苹果最后可能会和三星就专利指控达成和解,而在外观和商标指控方面会有更多严苛的要求——苹果不允许自己失去对这些美学设计的所有权,同时乔布斯和库克(Tim Cook,苹果公司COO)也不允许这事发生。

也可能并不是针对整个 Android 社区,而是强化对 TouchWiz 诉讼的内容,和 HTC 的诉讼案不同,这次苹果除了继续打击 Android 厂商外,更是把重点放在了三星身上。最终的结果目前还难以预料,但苹果的目的很明显,让商标和外观专利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已提高竞争壁垒。

在整个IT界“专利vs专利”的诉讼背景下,苹果起诉三星的案例十分引人注目。我现在十分好奇三星会如何应对。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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